* 申请解除后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我们都无法取消或更改解除日期。
* 关于解除日期,若申请内容少于指定的解除预告期,则在满足指定的解除预告期的最短解除日期办理手续。(请注意,您将承担租金等直至按条件的解除日期)
* 解除预告期因合同内容不同而不同。请务必检查「建筑物租赁合同」后再办理手续。
* 我们不能接受签约者本人以外的任何人的申请。 若发现申请是由本人以外的人,即使在受理后,申请本身也可能被取消。
* 若解除日期跨越更新日期,您将需要支付指定的更新费用。 不能免除和减额。
* 您申请内容的副板将发送到您的邮件地址。 如果您没有收到,有可能没有正确完成申请。 请尽快联系我们。
* 请勿使用半角假名
* 您在此处输入的信息将在必要和适当的范围内披露,包括恢复原状施工承包商。
* 若合同内容与您输入的内容不同,我们可能会要求您修正内容或拒绝接受该请求。
* 如果您对火灾保险合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,请通过电话(03-6632-3674)或线上咨询联系我们,我们会协助您进行解约等相关手续。
* 请更改您已近向邮局登录迁移手续和在网站登录的住址。退出后若有邮寄物寄送错误等,我们将向您收取相应的处理费用,请您事先谅解。
* 如果您自己有网路合同,请在退出见证之前完成解除手续,包括撤去网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