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-6632-3674

解除申请


  • 关于申请解除
    • 请在下记的项目中输入必要的信息。 解除有预告期。
  • 关于申请后的流程
    • 申请后,将向您发送一封确认电子邮件。
    • 一封电子邮件将发送到您在表格中输入的邮件地址,主题为「解除操作指南」(预计时间:申请日起一周左右)
  • 注意事项
    • 我们不能接受签约者以外的任何人的申请,请您事先谅解。
    • 请务必阅读下记注意事项。

* 申请解除后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我们都无法取消或更改解除日期。

* 关于解除日期,若申请内容少于指定的解除预告期,则在满足指定的解除预告期的最短解除日期办理手续。(请注意,您将承担租金等直至按条件的解除日期) 

* 解除预告期因合同内容不同而不同。请务必检查「建筑物租赁合同」后再办理手续。

* 我们不能接受签约者本人以外的任何人的申请。 若发现申请是由本人以外的人,即使在受理后,申请本身也可能被取消。

* 若解除日期跨越更新日期,您将需要支付指定的更新费用。 不能免除和减额。

* 您申请内容的副板将发送到您的邮件地址。 如果您没有收到,有可能没有正确完成申请。 请尽快联系我们。

* 请勿使用半角假名

* 您在此处输入的信息将在必要和适当的范围内披露,包括恢复原状施工承包商。

* 若合同内容与您输入的内容不同,我们可能会要求您修正内容或拒绝接受该请求。

* 如果您对火灾保险合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,请通过电话(03-6632-3674)或线上咨询联系我们,我们会协助您进行解约等相关手续。

* 请更改您已近向邮局登录迁移手续和在网站登录的住址。退出后若有邮寄物寄送错误等,我们将向您收取相应的处理费用,请您事先谅解。

* 如果您自己有网路合同,请在退出见证之前完成解除手续,包括撤去网线等。